
河北星萃拍卖有限公司经河北省商务厅和石家庄市审批局批准,于2018年8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路赵一街西区22-5-501。《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号:1304811100002019;河北省拍卖协会会员单位;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拍卖业务。
河北星萃拍卖有限公司自成立以后,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坚持“精诚合作、超值服务、追求双赢、共同发展”的经营宗旨,为社会各界提供透明、信誉、公平竞争的交易平台,以调节有无,促进流通。
自公司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支持下迅速发展,成交额超亿元,先后为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河北省地质测绘院、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高速公路集团、石家庄市公安局、衡水市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唐县交通运输局、唐山国丰钢铁集团、中节能(石家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拍卖服务,于2021年12月入围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取得一致好评和良好声誉。
在上述拍卖活动中,我公司积累了经验,拓展了业务渠道,与委托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中介服务,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商品生产流通,加强有关机关单位廉政建设等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愿利用拍卖这一特殊的交易方式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为社会各界资产的变现开辟绿色通道。

拍卖标的的底价即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

竞买人也称应买人,是根据拍卖规则和拍卖程序进行竞争出价的人。

本条信息主要介绍拍卖(委托)程序和拍卖(竞买)程序。

《拍卖法》第四十五至四十八条对于拍卖公告的发布作了具体规定,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行为人从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承担(包括不适当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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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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